导语
2020年6月30日23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在香港生效。这部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后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直接在香港公布实施,绕过了香港立法会的审议程序;全文在生效当晚才首次公布。它设立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四项罪行,最高可判终身监禁,并规定非香港居民在境外犯法同样受其规管。法律生效翌日,警方即拘捕约370人,其中10人涉嫌触犯新法。此后六年,这部法律成为香港变迁的中轴:反对派政党与公民团体相继解散,两家大型独立媒体被迫关闭,数百人因国安罪名被捕,数十万人移居海外。北京与港府称它使香港”由乱转治”;批评者则认为,它终结了”一国两制”下原有的自由空间。
背景与起因
香港的国家安全立法本应由本地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香港应”自行立法”禁止叛国、分裂、煽动叛乱、颠覆等行为。2003年,港府推动二十三条立法,引发约50万人上街游行,立法被搁置,此后历届政府均未重启。2019年,逃犯条例修订引发持续大半年的反修例运动,北京与港府称之为”港版颜色革命”。北京方面认为,香港长期未能完成二十三条立法,形成国家安全的”法律真空”,中央必须直接出手。批评者则指出,中央径行立法本身就改变了《基本法》订明的安排。
2020年5月,新冠疫情稍缓,全国人大在北京召开年度会议,议程中加入了为香港制定国安法的决定。
立法经过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2,878票赞成、1票反对、6票弃权,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直接为香港制定国安法律。草案条文从未公开咨询或公布,外界在立法过程中无从得知内容。
6月30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香港国安法》,同日将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香港政府当晚刊宪公布,法律于23时生效,新华社在生效前公布全文——公众是在法律生效的那一刻才第一次看到完整条文。同一天,美国宣布撤销香港的特殊贸易地位待遇(见下文”各方反应”)。
由北京直接立法、绕过香港立法会,是这部法律从诞生起最大的争议点:支持者援引《基本法》附件三的适用机制,认为程序合法;批评者认为,第二十三条”自行立法”的明确安排意味着中央径行立法改变了高度自治的边界。
法律内容
《香港国安法》共66条,主要内容包括:
四项罪行与刑罚。 分裂国家罪(第20、21条)、颠覆国家政权罪(第22、23条)、恐怖活动罪(第24至28条)、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第29、30条)。量刑分三档: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者,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积极参加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其他参加者,处3年以下、拘役或管制。勾结罪涵盖请求外国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行动等情形。
域外效力(第38条)。 “不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本法规定的犯罪的,适用本法。”这意味着非香港居民在世界任何地方的行为,都可能被认定触犯此法。港府其后多次对身处海外的人士发出通缉并悬赏(见下文)。
新设机构。 设立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由行政长官任主席,中央指派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列席,国安委的决定”不受司法复核”(第14条);中央在香港设立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其人员执法行为”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第60条);警务处设立国家安全处,律政司设立国家安全犯罪检控部门。
指定法官与审判安排。 国安案件由行政长官从各级法院法官中指定的法官审理(第44条);律政司司长可基于保护国家秘密、案件涉外因素或保障陪审员安全等理由,发出证书指示案件不设陪审团,改由三名法官审理(第46条)——这偏离了香港高等法院刑事审讯沿用陪审团的普通法传统。行政长官就某行为是否涉及国家安全发出的证明书,对法院有约束力(第47条)。
保释门槛(第42条)。 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否则不得准予保释。这与普通法”准予保释为原则”的取向相反,国安被告普遍在审讯前被长期羁押。
特定案件的管辖权(第55条)。 在三类情形下——案件涉及外国或境外势力介入而难以有效管辖、港府无法有效执行法律的严重情况、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经港府或驻港国安公署提出、中央批准,驻港国安公署可行使管辖权,案件改依内地《刑事诉讼法》处理。截至本文所据资料,此条尚未公开启用过。
不溯及既往(第39条)。 法律只适用于生效后实施的行为。但检方在多宗案件中援引生效前的言行作为串谋或证据的一部分,辩方与批评者认为这架空了不溯及既往的保障;法院在黎智英案裁决中认定,串谋在生效后仍在继续,故不属溯及既往(据该案判词)。
执法与标志性案件
生效首日(2020年7月1日)。 警方禁止传统的七一游行,仍有大批市民上街。据美国国会研究处报告,当日约370人被捕,其中10人涉国安法,包括一名15岁少女;警方首次展示印有国安法警告的紫旗。23岁的唐英杰驾驶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的电单车撞倒警员,当日被捕。
唐英杰案(首宗国安法审讯)。 唐英杰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罪,案件不设陪审团,由三名指定法官审理,焦点之一是”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是否具有分裂含义。2021年7月27日法院裁定两罪成立,7月30日判刑:煽动分裂罪6年6个月、恐怖活动罪8年,部分刑期分期执行,总刑期9年。唐英杰其后撤回上诉(据维基百科引报道)。
黎智英案与《苹果日报》关闭。 2020年8月10日,警方国安处以涉嫌勾结外国势力拘捕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并搜查《苹果日报》大楼。2021年6月17日,警方再搜查报社并拘捕5名高层,保安局冻结相关公司约1,800万港元资产;《苹果日报》于6月24日出版最后一份报纸后停刊。黎智英自2020年12月起被还押,国安案于2023年12月18日开审,由三名指定法官审理、不设陪审团,历时156天。2025年12月15日,高等法院裁定其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成立,判词长逾850页;2026年2月9日,黎智英被判囚20年,是国安法下最重的刑期,同案6名前高层及相关人员被判囚6年3个月至10年。黎智英其后决定不对定罪和判刑上诉(据其律师向路透社表示)。他2022年被裁定的欺诈罪,则于2026年2月26日获上诉庭撤销定罪(据路透社等报道)。
47人初选案。 2020年7月,民主派举办民间初选,逾61万人投票。2021年1月6日,警方拘捕53名组织者与参与者;2月28日,其中47人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指控其图谋取得立法会过半议席、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行政长官辞职。此案是国安法下最大规模的检控:31人认罪,16人受审。2024年5月30日,法院裁定14人罪成、2人无罪;11月19日判刑,刑期由4年2个月至10年不等,初选发起人戴耀廷判囚10年,黄之锋判囚4年8个月。2026年2月23日,上诉庭驳回12名被告的上诉,维持原判(据路透社报道)。黄之锋另于2025年6月在服刑期间再被控一项勾结外国势力罪,案件押后处理中(据英国政府《香港半年报告》)。
支联会案。 举办了三十年维园六四烛光晚会的支联会,2021年9月被警方国安处要求提交资料,其后支联会于9月25日通过解散;副主席邹幸彤、主席李卓人、何俊仁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自2021年9月起被羁押。该煽动颠覆案于2026年1月22日才在高等法院开审(据英国政府《香港半年报告》),截至本文所据资料未有裁决。另一宗”不遵从国安处通知”案中,三人一度被定罪,终审法院于2025年3月6日裁定上诉得直、撤销定罪。
《立场新闻》案。 2021年12月29日,警方国安处拘捕《立场新闻》高层与前高层,冻结其约6,100万港元资产,《立场新闻》当日宣布停运。此案并非以国安法提控,而是援引殖民时期的《刑事罪行条例》煽动罪:2024年8月29日,区域法院裁定前总编辑锺沛权、前署任总编辑林绍桐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成,是1997年后首次有新闻工作者被裁定煽动罪成;9月26日,锺沛权判囚21个月,林绍桐判囚11个月,因已还押相若时间及健康原因当庭获释。
拘捕总数的多口径。 各方统计口径不一:保安局及警方公布,截至2024年8月,国安案件拘捕逾300人、约六成被起诉(据媒体引述);行政长官李家超2025年6月表示累计拘捕332人(据《环球时报》引述);警方2026年初公布,截至2025年底国安处共拘捕385人、逾半数被检控(该数字包括《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案件)。人权组织的口径更宽:据美国国务院及香港监察等统计,若计入2019年以来因抗议活动被捕者,总数逾万人、被检控者逾2,900人——但这些数字涵盖普通刑事检控,并非全部与国安法相关,引用时须区分。警方另多次悬赏通缉身处海外的人士:2023年7月首次悬赏每人100万港元通缉8人,其后名单扩大;据英国政府报告,截至2026年6月,相关通缉令共34张。
各方反应
北京与港府。 中央政府与港府称,国安法堵塞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漏洞,”止暴制乱”立竿见影,使香港恢复稳定、”由乱转治”,并强调立法只针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人,绝大多数市民的权利自由不受影响。2026年2月,国务院发表《”一国两制”下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白皮书,称国安法是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保障。
香港民主派与公民社会。 民主派政党、法律界人士与人权组织批评,国安法罪名定义宽泛,”勾结”与”煽动”等概念可涵盖正常游说、采访与议会政治;指定法官、不设陪审团与严苛保释门槛偏离普通法传统;寒蝉效应使传媒自我审查、公民社会萎缩。国际特赦组织香港海外分会称47人案的上诉驳回显示相关检控”出于政治动机”。建制派与部分法律学者则为法律辩护,认为各国皆有国安法。
美国。 2020年5月27日,时任国务卿蓬佩奥向国会报告称香港不再享有高度自治。7月14日,总统特朗普签署《香港自治法》及行政命令,终止香港的特殊待遇;美国其后暂停或终止与香港的多项双边协定。8月7日,财政部制裁11名中港官员,包括时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时任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与时任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其后数年再有多轮制裁,包括2025年3月31日制裁律政司司长林定国等6名官员,指其压制香港自治与自由(据美国国务院声明)。
英国。 英国政府称,中方制定国安法构成对《中英联合声明》的”明确而严重的违反”,并宣布为英国国民(海外)即BNO身份持有人开辟移居通道:BNO签证于2021年1月31日开放申请,持有人可居英工作读书,住满五年可申请永居、再一年可申请入籍。英国并多次发表《香港半年报告》,记录其所认定的自由侵蚀。北京与港府则反谴英国干预,并自2021年1月31日起不再承认BNO护照为有效旅行证件。
其他国家与国际组织。 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谴责立法并采取有限措施:加拿大与澳大利亚为港人设立特别移民安排,澳大利亚暂停与香港的引渡协定;五眼联盟多次发表联合声明。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2022年审议香港情况后,建议废除国安法及煽动罪。中国政府拒绝相关指控,称属内政,并指西方持双重标准。
影响与后续
政治版图重塑。 2021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决定修改香港选举制度,立法会直选议席大幅减少,候选人须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同年12月的立法会选举,民主派无人参选,投票率创历史新低。民主派主要政党相继解散:公民党于2023年解散,社会民主连线于2025年6月解散,民主党于2025年宣布解散。职工会、教协、民阵等大型公民团体亦在2020至2021年间相继解散或停运。
新闻自由收缩。 《苹果日报》与《立场新闻》关闭后,据无国界记者的世界新闻自由指数,香港排名由2021年的第80位跌至2022年的第148位,近年徘徊在140位上下。香港记者协会多次表示,传媒自我审查普遍化。
移民潮。 国安法实施后,香港出现自1997年以来最大规模的移民潮。按香港政府统计处数字,香港人口由2020年年中约750.9万降至2022年年中约729.2万,两年减少逾21万(港府将部分跌幅归因于疫情,其后人口随输入人才政策有所回升)。移英是最主要的单一流向,但各方数字口径分明:英国政府立法前估算,BNO通道五年可吸引25.8万至32.24万人;内政部其后公布,截至2025年6月,BNO签证共批出181,609宗、逾166,300人已抵英(据内政部数字,经媒体引述);英国外交部《香港半年报告》则指,2021年1月至2026年3月约238,000宗BNO申请获批(按”申请”计,与”签证批出”口径不同);英国国家统计局估计2021至2025年间约16万人经此通道抵英。加拿大、澳大利亚、台湾等地亦接收了数量可观的港人,但各来源统计方法不一,未有统一总数。
本地国安立法完成。 2024年3月19日,香港立法会全票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3月23日生效,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本地立法。条例新增叛国、叛乱、间谍、境外干预、破坏公共基础设施等罪名,并提高煽动罪刑罚、收紧国安囚犯提早获释的安排。至此,香港同时受中央制定的《香港国安法》与本地《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两套国安法律规管。
海外通缉与跨境争议。 港府对海外活动人士的悬赏通缉,使国安法的跨境执法成为香港与西方国家持续的争议点。英国、美国等多次谴责跨境执法,港府则称通缉依法进行、不容干预。
六年过去,《香港国安法》的条文没有改变,但它留下的痕迹无处不在:从法庭的审讯安排、报章的头版,到机场离境大堂的人流。这部法律究竟是”定海神针”还是自由的终结,北京与港府同批评者的答案截然不同;而一宗宗案件、一项项数字,构成了香港2020年代最核心的故事。
参考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全文(新华社,2020年6月30日)
- 全国人大《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2020年5月28日)
- 美国国会研究处(CRS)报告《China’s National Security Law for Hong Kong: Issues for Congress》:2020年7月1日拘捕约370人、10人涉国安法
- 路透社(Reuters)报道:唐英杰案判刑(2021年7月30日);47人案上诉驳回(2026年2月23日);黎智英判刑20年(2026年2月9日);黎智英欺诈案上诉得直(2026年2月26日)
- 英国政府《香港问题半年报告》(2025年下半年及2026年上半年报告):国安拘捕数字、黄之锋再被控、支联会案开审日期、BNO申请获批数字、海外通缉令34张
- 乔治城大学亚洲法律中心(GCAL)向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提交的文件:《黎智英裁决分析》(2026年9月):2025年12月15日定罪、判囚20年,为国安法下最重刑期
- 美联社(AP)、保护记者委员会(CPJ)、香港自由新闻(HKFP):《立场新闻》案裁决与判刑(2024年8月、9月)
- 香港警务处《2025年香港治安情况》:截至2025年底国安处共拘捕385人
- 香港政府统计处人口数字(2020年年中约750.9万、2022年年中约729.2万);英国内政部BNO签证统计(截至2025年6月批出181,609宗);英国国家统计局移民估计
- 美国国务院制裁声明(2020年8月7日、2025年3月31日);英国外交部关于《中英联合声明》的声明
- 维基百科:《香港国安法》《唐英杰案》《香港民主派初选大搜捕》《黎智英案》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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