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民运动遭镇压

新公民运动遭镇压

导语

2012年5月,法律学者许志永发表《中国新公民运动》一文,倡导中国人”堂堂正正做公民”: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让随迁子女在父母打工的城市平等上学和参加高考、在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六与同城公民聚餐议事。这些诉求大多写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之内,财产公示甚至与新领导层高调宣示的反腐方向表面一致。然而不到一年,运动的参与者便成批被捕。2013年3月至2014年6月,北京、江西等地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等治安罪名,先后将许志永判刑四年,将丁家喜、赵常青、李蔚、张宝成、袁冬等人判刑一年半至三年半;新余的刘萍、魏忠平更被判刑六年半。新公民运动的遭遇,被广泛视为习近平时代公民社会空间急剧收紧的标志性事件。

背景与运动兴起

许志永1973年生,法学博士,曾任北京邮电大学讲师。2003年,广州青年孙志刚在收容遣送站被殴打致死,许志永与滕彪、俞江三位法学博士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该办法同年被废除,许志永由此成名。同年,他与滕彪等人创办”阳光宪政研究中心”,2005年改称”公盟”(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长期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代理毒奶粉受害家庭维权、推动人大代表独立参选等。2009年,当局以偷税为由对公盟罚款146万元并将其取缔,许志永一度被拘,其后取保候审。组织被打散后,公盟成员改以”公民”之名继续活动。

2010年6月,许志永、滕彪、王功权、黎雄兵、李方平、徐友渔、张世和(老虎庙)等人发起《公民承诺》倡议,一般被认为是新公民运动的发端。2012年3月,公盟再次失去办公室,被迫由实体机构转型为”无形”的公民网络。同年5月,许志永发表纲领性文章《中国新公民运动》,正式提出这一倡导:以孙中山手书”公民”二字为蓝底白字标识,以”自由、公义、爱”为核心价值,主张民众把公民的身份、权利与责任”当真”,以建设的心态、在法律框架内推动中国向宪政转型。许志永后来总结,警方讯问反复围绕一个问题——”新公民运动”是不是一个”组织”;而在他看来,这恰恰是一个没有组织形态的公民共同体,这也是当局处置此案时最核心的焦虑所在。

主要诉求与活动

教育平权。 运动最具社会基础的诉求,是取消中考、高考的户籍限制,让农民工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平等入学、就地参加高考。这一倡议最初由企业家王功权提出,2010年从最初的4位家长志愿者起步,两年内发展为超过10万人参与的联署与请愿行动,北京的随迁子女家长多次前往教育部请愿,许志永、丁家喜等人深度参与组织与法律论证。压力之下,教育部于2012年8月出台随迁子女就地高考政策,此后除北京、上海之外的省市相继开放或承诺开放;但在北京,要求”就地高考”的家长请愿一直持续到2013年,这也成为后来起诉许志永等人的”犯罪事实”之一。

官员财产公示。 2012年底起,丁家喜等人在北京推动要求官员率先公示财产的联署与宣传。据人权观察记录,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北京等地接连出现要求官员公示财产、争取教育平权的小型和平行动。2013年3月31日,袁冬、张宝成、马新立、侯欣四人在北京西单文化广场展示”要求官员公布财产”的横幅、发表演讲并拍照,当场被警方带走——这是整轮抓捕的起点。

公民同城聚餐。 自2011年底起,运动倡导各地公民在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六同步聚餐,在饭桌上交流公共事务,话题与形式不限。到2013年,已有30多个城市有人参与,海外华人中也有响应。聚餐本身低调且不违法,但北京、上海、郑州、南宁、长沙等地的参加者常被警方约谈、警告,被认为可能参加的知名人士则常被提前软禁或威胁不得参加。

此外,运动还推广”公民”文化衫、雨伞、徽章和社交媒体头像等低门槛的参与方式,试图让”公民”成为一种公开的身份认同。

抓捕与审判

第一波抓捕(2013年3—4月)。 2013年3月31日至4月17日,袁冬、张宝成、马新立、侯欣、丁家喜、赵常青、孙含会、王永红、李蔚、齐月英十人先后在北京被捕,被外界称为”财产公示十君子”。公盟志愿者宋泽也在2013年4月起一度失联、被羁押(据许志永自述及自由亚洲电台报道)。许志永本人于4月12日在机场被拦截,此后被软禁在家三个多月,住所外有国保人员24小时看守。

抓捕扩大(2013年7—9月)。 2013年7月16日,许志永被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正式逮捕,12月被提起公诉。许志永被拘后,茅于轼、王功权、笑蜀、何三畏、杨子立等人发起《许志永事件之公民社会呼吁书》,要求释放被捕公民,五批联署人数达2003人;撰稿人笑蜀于8月2日被当局强制送离北京软禁。8月8日,华南维权人士郭飞雄在广州被拘——其辩护律师称郭与新公民运动无关;8月11日,华东活动人士李化平在上海被拘。9月13日,作为运动主要发起人之一的企业家王功权在北京被刑事拘留,10月20日被正式逮捕;2014年1月,他在写下带有”认罪悔过”内容的书面陈述后被取保候审获释(据Global Voices等媒体报道)。同年7月被拘的山东活动人士张向忠,2014年6月11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审时罪名却变成”信用卡诈骗”,被判刑3年,2016年7月刑满释放(据中文维基百科综合BBC、自由亚洲电台报道)。

许志永案(2014年1月)。 2014年1月22日,许志永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许志永与辩护律师张庆方认为审理程序严重违法,庭审中以沉默抗议,仅在最后作陈述;他的陈述未及念完即被法官打断,全文随即在互联网上广为流传。1月26日,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许志永有期徒刑4年,认定他”组织、策划”了教育平权请愿与财产公示行动。4月1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1月29日,海淀区法院判处袁冬有期徒刑1年6个月,侯欣被定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丁家喜等四人案(2014年4月)。 丁家喜(曾为北京执业律师)、赵常青(1989年学运参与者,据法新社报道此前曾累计入狱8年)、李蔚、张宝成四人的案件,2014年1月首次开庭时因四人以解聘律师抗议程序问题而推迟。据人权观察与联合国任意羁押问题工作组后来的意见书记载,案件于4月8日至10日在海淀区法院重开:张宝成4月8日受审,丁家喜与李蔚4月8日至9日受审,赵常青4月10日受审;法院外戒备森严,多名外国使节被拒绝入内旁听,声援者被带走;丁家喜的律师隋牧青在休庭接受媒体采访后遭警察殴打,4月9日又因法院只提供证据复印件而退庭抗议,4月17日——宣判前一天——被剥夺辩护资格,未能出席宣判。4月18日,法院宣判:丁家喜3年6个月、赵常青2年6个月、李蔚2年、张宝成2年,罪名均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关联案件。 2013年4月23日,刘萍、魏忠平等十余人在江西新余举牌声援北京的财产公示行动,4月27日至30日,刘萍、魏忠平、李思华被捕。2014年6月19日,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刘萍、魏忠平各有期徒刑6年6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李思华3年——这是整轮案件中最重的判决。刘萍的辩护律师认为三人的活动与新公民运动无关,中文维基百科亦指出该案与新公民运动的关联并未得到证实;大赦国际则谴责判决”荒谬”,将其视为对新公民运动政治打压的一部分。同期被捕的还有湖北赤壁的袁奉初、袁小华、黄文勋、陈剑雄、李银莉五人(2013年5月25日),其活动与新公民运动的关联同样未获证实。

罪名运用。 值得注意的是,本轮案件绝大多数被告被套用的不是”颠覆国家政权”等政治罪名,而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这一治安类罪名(《刑法》第二百九十条)。中文维基百科指出,官方以妨碍治安的方式处置,回避了镇压新公民运动的政治实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意羁押问题工作组在2015年的意见书中认定,丁家喜的羁押构成任意羁押,其获罪仅源于和平行使表达与结社自由。

各方反应

在国内,许志永被拘引发知识界与维权群体的持续声援:公开信联署达2003人,许志永的法庭陈述被网民大量转发。美国《外交政策》杂志将许志永列入2013年”全球百大思想者”;他于2014年获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民主奖”,2020年获美国笔会”自由写作奖”。

国际人权组织反应强烈。大赦国际在2014年1月30日的声明中称许志永的判刑”可耻”,指出他的诉求”完全正当”,是良心犯,应立即无条件释放;声明还指出,要求曝光腐败的呼吁表面上与习近平高调宣示的反腐方向一致,起诉许志永”至少是最高程度的虚伪”。人权观察在2014年4月呼吁撤销对丁家喜等人的指控,其中国部主任芮莎菲表示,对这些”只想通过法律手段改善治理”的人的选择性迫害必须立即停止。美国、欧盟等也曾公开对案件表示关切,多国使节试图旁听4月的庭审而被拒之门外。中国官方则始终将案件表述为普通刑事案件,称被告的行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依法应予惩处。

影响与后续

这轮镇压之后,新公民运动作为一个松散的全国性网络不复存在,”公民”聚餐与街头举牌行动在中国基本绝迹。它与随后2015年的”709″律师大抓捕等事件一道,被广泛视为习近平时期公民社会空间系统性收紧的开端:当局传递的信号是,即便温和、合法、以”建设”自许的公民自组织,也不会被容忍。

许志永于2017年7月15日刑满获释,丁家喜已于2016年10月16日刑满获释,两人出狱后均未停止维权活动。2019年12月13日,多名维权律师与活动人士在厦门聚会讨论时政;12月26日起,当局在多地展开抓捕,丁家喜被山东烟台警方带走并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长达六个月,期间据其妻子罗胜春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作证,丁家喜遭受酷刑、与外界完全隔绝。许志永在逃亡期间于2020年2月发表公开信,要求习近平为应对疫情不力等辞职;2月15日,他在广州被抓获。2022年6月,两人在山东省临沭县被不公开审理;2023年4月10日,临沭县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许志永有期徒刑14年、丁家喜有期徒刑12年(据人权组织与家属披露,判决未公开)。美国笔会、大赦国际等谴责这是对言论与结社自由的报复。据大赦国际2024年的通报,许志永自2024年10月起在狱中绝食,抗议其遭受的待遇。

从2003年上书废除收容遣送,到2012年倡导”新公民”,再到以”聚众扰乱”入狱、以”颠覆国家政权”被判14年——许志永与新公民运动的轨迹,几乎完整地划出了中国公民社会二十年间活动空间的边界。

参考来源

  • 维基百科:《新公民运动》《许志永》《张向忠》《宋泽》词条
  • 大赦国际:2014年1月30日声明(许志永判刑”可耻”)、2014年6月新余案声明、2023—2024年许志永案通报
  • 人权观察:2014年4月《撤销对公民活动人士的指控》(Drop Charges Against Civic Activists)
  •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意羁押问题工作组:第3/2015号意见书(丁家喜案,A/HRC/WGAD/2015/3)
  •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2014年1月对许志永案及透明度倡导者受审的分析
  • 中国人权捍卫者(CHRD):2014年5月就丁家喜案庭审程序向联合国提交的文件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许志永案刑事判决书(2014年1月26日)
  • BBC、纽约时报、法新社、Global Voices等媒体2013—2014年、2023年相关报道
  • 罗胜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5届会议上的发言(2020年9月21日)
  • 封面图片来源:Wikimedia Commons(授权见图片文件页)
把这篇文章转出去,让更多人看到

发表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滚动至顶部